2004年10月1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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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夫贴帖子诋毁 警方不作为被诉
办案律师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袁裕来 律师 本报记者 仇健 整理

  当事人遭遇:魏秋到宁波打工后不久便认识了胡晓,1996年两人登记结婚后生育了女儿胡群。然而生活的种种不如意让两人逐渐产生了矛盾,2002年8月,双方协议离婚,房屋产权被分成三分,女儿和他们两人各得三分之一。由于女儿归胡晓扶养,魏秋又拿出三分之一的房产作为抚养费,这样一来房屋就归了胡晓所有。
  离婚后,魏秋还是经常去看望女儿,而胡晓却每次都找茬,不让前妻探望。可母爱是强烈的,2003年2月,魏秋从娘家回到宁波后就听说女儿在找自己,于是急匆匆前往胡晓住处看望女儿。几次的往来终于惹火了胡晓。此后不久,魏秋突然接到一些不三不四的电话,说是要跟她睡觉,还问多少钱一次。经过仔细询问,才知道原来魏秋住处的附近贴了六七张手抄“小字报”,上面称魏秋接嫖客过夜,还印有魏秋老家的地址、手机号码、简历等,甚至还有她的照片。几乎失去理智的魏秋疯狂的撕掉了这些“小字报”,但她没有想到自己撕掉的却是证据。

  律师维权:骚扰电话还是持续了一段时间,这让魏秋的心身受到了极大的摧残,她要求我把胡晓告上法庭。由于魏秋撕毁了所有的证据,要把胡晓告上法庭困难很大,于是我决定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入手追究胡晓责任。魏秋刚开始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,并没有被受理,后来虽然受理,但也仅只做了一个询问笔录,不要说进一步的调查取证。因此,我决定走出第二步。
  为了取得派出所不履行职责的证据,我代表魏秋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该派出所提出了书面投诉。然而两个多月过去,派出所仍没有任何动静,于是我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状告派出所不作为。其实,此举的目的并非真的要和派出所过不去,而是想通过此举促使派出所处理魏秋的案件。接到诉状后,区公安分局大为震惊,派出所也迅速作出反映,立即对胡晓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。

  当事人回应:由于我们的目的达到了,魏秋也撤销了对派出所的起诉,而感受到法律威严的胡晓,此后也再没有伤害过魏秋。如今魏秋终于可以过平静的生活,和女儿在一起的时候无疑成了魏秋最快乐的时光。